2007年6月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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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命名首批农村“学法带头人”
方霞

  本报讯 嘉兴市南湖区近日命名了首批70名农村“学法带头人”,他们当中有老师、农村干部、养殖大户,也有普通的农民,大家都是平时学法、用法的积极分子。
  命名农村“学法带头人”,旨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农村“学法带头人”将成为南湖区开展“法律进乡村”的生力军,他们除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力所能及地为身边的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外,还要注重学习和积累法律知识,带好头,引好路,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榜样,并培养出更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农民。
  来自新丰镇中心小学的胡素珍是农村“学法带头人”之一,她说:“在农村,总的来说法律意识还是十分薄弱。我们全镇有3500多名学生,作为老师,如果能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将法律知识传递给孩子们,再通过这些孩子辐射到千家万户,就能起到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